长江商报消息 ◇ 然玉(广州 学生)
8月27日,北京西城区慈善超市中心店正式营业,鸡蛋、蔬果等商品都推出特价。但在整个购物和销售过程中,很少有人谈及慈善、捐赠,超市中的红十字会和残联义卖商品也鲜有人问津。收银员称,对顾客消费中有多少会捐出来做慈善并不知情。(8月28日《新京报》)
较之先前的募捐机构,慈善超市的革新意义便在于其“日常化”,即令慈善行为内嵌为平日生活的一部分。得益于此,行善不再是特意而为的行为,而简化为居家采购就可顺带实现。
更本质而言,慈善超市的筹资逻辑颇为新颖。其善款来源有二:其一,通过正常商品买卖,赚取差价、实现盈利从而为慈善补血;其二,销售市民捐赠的旧物,将几无成本的售卖收入作为行善资金。归根结底,慈善超市是借商业买卖和最优配置资源。
但,理想演绎为现实,总不免多点波折、打些折扣。北京的慈善超市开张营业,第一天就遭遇了不少尴尬:大妈们围着特价货物兴奋不已,却对义卖商品毫无兴趣;甚至,连店员都说不出,“购物与行善”有着何等关系。这自然不能责难民众缺乏爱心、生性多疑——账目含混、明细不清,消费者怎会相信“购物即在行善”呢?作为一类新的尝试,慈善超市在起步之初,就本应选择透明化、规范化的专业道路。
事实上,账目公开不能解决全部问题。例如,如何提高义卖商品的销售量?证明超市的慈善属性,是一切后续行为的先决条件。但,关键之处并不在此。倘若,人们仅出于同情与怜悯,而勉强自己选购义卖商品,那么,慈善超市便失去了意义,不再具有区别于旧有募捐模式的独特优势。互惠型慈善,而不是施舍型慈善,才是慈善超市的核心理念。具体而言,必须让义卖商品具备“价值”:或引入定制服务,根据买者需要对旧物进行再包装;或允许市民自主改造、而后认购,以使义卖品成为凝结个体爱心的独特纪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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