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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收费机制亟需规范

2011-08-30 01:41:18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 本报评论员 肖畅

8月28日,已有12家上市银行公布了2011年上半年业绩。12家银行上半年共实现净利润4244.47亿元,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就有2057.43亿元,占净利润近半。12家银行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普遍增幅在40%以上。

服务收费成为银行利润主要来源之一,这已算不上什么新闻。去年的上市银行半年报显示:可统计的15家上市银行中,手续费、佣金净收入同上一年相比,涨幅达35.13%,且商业银行这两项收益的增速普遍超过息差收入。而今年的上半年年报,无非是让我们看见这一涨幅仍然在上升而已。

当然,收费渐成银行利润重要来源,有其客观原因。这一两年来,通胀压力日渐明显,国家货币政策开始从紧,收紧流动性的政策不断出台,银行的利息差收入也自然会受到影响。在此背景下,银行难以避免地会深挖其他业务的潜力,或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

事实上,银行收费本身并不是问题,甚至收费占利润近半也没有原罪。问题是,我国多数银行盈利模式还较为单一,利息差等重要收入源一旦受到影响,它们可以拓展的业务似乎并不多,而变相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价格,是可以想到的、最简单有效的办法。

以此来说,比盈利模式单一更关键的问题还在于,为什么银行变相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价格是如此容易?不少论者将希望寄托于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可事实证明,主管部门的价格监管作用不能过于高估。前不久,银监会将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时,我们可以看到,《办法》所清理的银行收费无关痛痒。当然,主管部门有自己的苦衷,政府定价、指导价一类的,可以直接规范之,而市场调节价一类则“无法干预”,唯一能做的是让银行做到信息透明。

诚然,市场调节价“无法干预”,只能令其透明而已。但是,我们深感疑惑的是,难道“干预”就一定是取消收费项目,或者控制其价格?市场调节价,相关的主管部门不是不能干预,至少,梳理出严密、合理的定价机制是可以做到的。而且,让银行收费信息透明的目的,也正是为了规范收费的定价机制。

如上所言,收费本身不是问题,关键是要收费合理,让顾客心中不再有怨气。虽然,自银行股份制改革以来,市场竞争秩序逐渐完善,但充分的市场竞争还有待时日。在这样一个并不算充分的“市场”中,银行的市场类收费,就并不能简单指望全靠市场来“调节”,否则,纯粹“市场调节”的结果将可能是银行在收费服务上结成利益联盟。

我们如今所要强调的收费定价机制,应该建立在顾客有充分博弈能量的基础之上。当然,顾客的博弈能量,不能自然而然地形成,这需要政府部门有所作为,譬如,在信息公开透明的基础上,赋予公众问询的渠道。虽然,《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草案的征求意见稿对此确有明文规定,即商业银行应“明确定价原则、定价程序、操作细则”,但可惜的是,这过于笼统,而且,该规定所针对的还只是银行内部的管理系统,与公众的价格博弈并无关系。

如能梳理银行定价机制,赋予顾客价格博弈能量,那么,即便收费利润仍将增长,至少这样的收费不再给人欺压顾客之嫌。

诚然,市场调节价“无法干预”,只能令其透明而已。但是,我们深感疑惑的是,难道“干预”就一定是取消收费项目,或者控制其价格?市场调节价,相关的主管部门不是不能干预,至少,梳理出严密、合理的定价机制是可以做到的。而且,让银行收费信息透明的目的,也正是为了规范收费的定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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