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台大医疗事故追踪>>
据新华社电 在台湾大学医院日前发生的重大医疗疏失中,成大医院被移植心脏的一位30多岁的女患者,已被证实体内验出捐赠者的艾滋病毒抗体。
30日上午,台大医院院长陈明丰在医院前面对众多记者向民众道歉。他表示:“该负责就要负责。”台湾移植医学学会理事长、台湾成功大学医院教授李伯璋接受专访时说,事故发生后主刀医生向他吐露“已经好几个晚上睡不着觉了”。
“北京医学界的朋友昨天发短信给我问起这件事,过几天我还要到北京开会讲授台湾移植实务经验。现在出了这件事,都不知道从何说起,但一定会给大陆同仁讲更多的细节,提醒他们注意。”
此前,台湾卫生主管部门表示,除行政处罚外,如果因此致人感染艾滋病,失职医护人员将面临3至10年的有期徒刑。另外,台北地检署30日表示,经派有医事背景的检察官进行研究后,认定全案涉犯台湾“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第11条:施行器官、组织等移植,应事先实施人类免疫缺乏病毒有关检验。此为公诉罪。
台北地检署发言人王文德表示,因全案为结果论,所以是否致人感染是关键,若致人感染就触犯法律。若无致人感染,则有行政处罚。30日先发函“卫生署”调阅资料。此案已分案给台北医学院医事技术学系毕业的检察官吕俊儒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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