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北京晨报报道 最近湖南省长沙县一位教师向媒体反映,从去年开始,“捐款”成了工资单上固定的一项,让他不解又不愿。
张老师说,这项捐款叫“一日一元捐”,也就是一天捐一元钱,一年就是365元,但去年又提高到了400元,并且长沙县所有的中小学都这样收取。
长沙县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这完全是上传下达的公务履行,按照文件在执行。长沙县民政局工作人员说的确发了文件。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该项活动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同意。
采访中记者得知,在长沙县,所有捐款、公益事业都由“长沙县慈善会”负责,对于“一天一元捐”活动,慈善会的工作人员首先肯定了目前的强制性,“2004年的时候就有了。政府从去年才开始下文,每天一元钱,365天,干脆提倡我们捐400元,企事业单位员工、干部、教师,都在捐款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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