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何辉)今年上半年新建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若在今年10月底以前不能控制下来,就要采取住房限购等措施。昨日,湖北省启动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称全省各市要兑现年初承诺的房价涨幅控制目标。
今年3月31日,是国务院要求各城市公布本地区年度房价调控目标的最后一天。湖北省住建厅当天宣布,我省36个城市均已按期对外公布调控目标。
武汉房价涨幅不超收入增幅
这36个城市中,武汉市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涨幅不超全市年度GDP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水平;其他地级市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涨幅均低于当地GDP的增速,与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相适应,房价基本保持在2010年的水平;大部分县级市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仍然维持在3000元/平方米以下。
省住建厅昨日发文称,省内各城市政府将根据月度房地产市场的动态监测,对出现房价过快上涨势头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调控。
10月底之前不达标将限购
此轮调控的亮点为:今年1—6月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上涨过快的城市,要立即采取措施,抓好整改,在10月底之前将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比去年年底的涨幅控制在全年房价控制目标以内。若10月底之前仍不能达标的城市,应研究采取住房限购等措施。
今年2月,武汉市已启动住房限购政策,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地家庭在全市范围内限购一套住房,限购范围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省住建厅称,对地价房价上涨过快、社会反映强烈的地区,将报请省政府约谈相关政府主要负责人,督促其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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