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云南省曲靖市政府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铬渣污染事件处置情况,回应相关疑问。
曲靖市环保局局长杨树先介绍,铬渣堆场附近水体六价铬超标,但南盘江出境水质达标。
据介绍,截至目前的监测结果表明,南盘江曲靖市出境段水质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
曲靖市副市长陈军称,曲靖市将确保在2011年底前完成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产生的新铬渣无害化处理,2012年底前完成南盘江边堆存的14.84万吨铬渣无害化处理,并做好堆渣点的土壤修复工作。
陈军承认,环保部门在实际操作中没有监督好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从而致使不法承运人有机可乘,导致这次铬渣污染事件的发生,这说明环保部门在监管过程中确实存在监管不到位的地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教训深刻。
陈军介绍,事件发生后,曲靖市有关部门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置,使事件基本得到妥善处理,事态基本得到控制。事件处理过程中主观上没有隐瞒不报的故意。由于此次事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主要水体污染,曲靖市政府未及时向公众发布信息,这暴露出处理突发事件经验不足、工作不细致的缺点,是工作中的失误。陈军代表曲靖市政府向社会致歉。
据了解,目前此案共有8人涉嫌污染环境罪被采取了处理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的侦查中。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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