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江商报消息 原浙江省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因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被判死刑,7月1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许迈永被依法执行死刑。昨日,《检察日报》披露了许迈永在2009年10月接受纪委调查时写下的思想检查。
穷怕了,考虑经济问题比较多
1959年1月,我出生在一个农民家庭,父亲双目失明,以算命为生,母亲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当时父亲的生意不好,家里比较困难。
1975年下半年,我到戴村镇中心学校担任民办教师,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家庭经济上的困境。1979年我考上大专,全家人都很开心。伴随着改革开放,农村经济的发展,我家里的条件也得到了极大改善。
由于我从小家里的经济条件就差,所以工作后我经常考虑经济上如何有保障,如何解决后辈的生存问题,有着根深蒂固的小农意识。
看着别人发财,心态不平衡了
在组织的不断培养下,我的工作岗位越来越重要,权力越来越大,我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的轨道,改变了初衷。
记得1989年,我在萧山市委担任办公室主任兼政策研究室主任时,第一次去深圳、珠海,是随几个搞经济工作的领导一起去的。我们当时住的是四星级以上的宾馆,一顿饭就要四五千元。我感到做党务工作与搞经济工作大不一样,感觉搞经济工作真好。
我看到与我打交道的老板,一个个都很富有,看着他们的财富迅速增长,我也存在着心态不平衡和红眼病,越比心态越不平衡。
法制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
平时,我不太注重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反映在实际工作中就是法制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
如2003年,我与浙江坤和集团董事长联系商定购买杭州“山水人家”五套公寓房,本想向浙江开氏集团董事长项某借钱炒房,但又怕自己同时炒5套房子被人发现,因而请项某直接操作。因为之前我帮了项某许多忙,他愿意把投入资金扣除利息后的收益归我。2004年,我又委托项某在杭州“云栖蝶谷”炒一套排屋,炒房收入共计有500万元左右。
原来我一直以为是我向项某借钱,请他帮助我炒房,收益归我。但我没有出具过借条,借钱从事实上看不成立,买卖杭州“山水人家”五套公寓房、“云栖蝶谷”一套排屋,我没有参与买卖,都是项某在操作。从本质上看,我没有炒房,因为我既不出钱,也不出力或参与经营活动,这500万元实质上是项某送给我的。
心存侥幸使自己越陷越深
在我长达十多年的违纪违法过程中,群众不时有举报,组织上也给我敲过警钟,但我没有清醒,不是去改正,而是去掩盖,总心存侥幸地认为不会有问题,即使出了事,组织上查,也会有人替我挡一下。
而且,我还错误地认为,群众的举报涉及不到核心问题,只要自己不露马脚,不主动向组织反映问题,是查不到自己的。
所以,对一次一次的举报,我都存在严重的侥幸心理,总以为只要事情做得牢靠,是可以过关的,致使自己的胆子越来越大,错误越犯越大,在犯罪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原文有删减)
5月12日,浙江省宁波市中院,许迈永案一审庭审画面。CFP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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