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吴睿 通讯员 吴忠新)记者昨从武汉市“优化办”获悉,武汉市对涉企供水、电、气和中介机构的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进行全面清理规范,打造收费项目最少、收费标准最低的城市。
对照标杆城市降低收费
此次清理规范的内容为,在工业项目审批全程中涉企的经营性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并与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成都等标杆城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对标,减少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制定新的标准,打造收费项目最少、收费标准最低的城市。
定价收费项目按下限收取
即日起至本月底,各清理对象按本部门审批事项,对涉及工业项目审批需要哪些中介机构出具相关前置证明、评估报告、审查意见、论证结论等,是否收费,如果收费则要明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执收部门等。
各执收部门按照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以及市场调节价3种收费行为,分别对本部门的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以及具体执收部门名称进行清理。
各部门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逐项对照标杆城市进行比较,凡标杆城市没有的收费项目,武汉市不得继续收取。凡标杆城市收费标准低于武汉市的,武汉市要向其看齐或更低。凡属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范围的收费项目,规定有上下限收费幅度的,一律按下限收取。
没有公示一律视为乱收费
10月10日至21日,武汉市物价局和市优化办将对清理和对标情况逐一审核,一经查实有虚假事项,将取消该项收费。11月份将组织供水、电、气及中介服务机构对收费和服务行为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清理工作结束后,武汉市将把清理情况、取消项目、降低收费标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各执收单位对实行服务价格监审证管理的收费项目,实行亮证收费,凡不亮证的缴款单位可以拒缴,其他收费项目实行公示牌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告后仍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的,没有公示或超过公示范围和标准收费的,一律视为乱收费行为,可以向“12358”举报,由物价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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