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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令”何以变成“限价令”

2011-09-14 02:12:33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 冯海宁(北京 媒体人)

日前,浙江省衢州市出台房地产限购政策细则,成为住建部公布新增二三线城市限购标准后的第二个城市。此前,同处浙江省的台州市也宣布了限购政策。不过,与屈指可数的“限购令”相比,更多的二三线城市则选择相对宽松的“限价政策”。(9月13日《经济参考报》)

国务院曾要求,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也要采取必要的限购措施。意思很明确,二三线城市需要限购,而非限价。那么,不少二三线城市何以不出“限购令”,偏偏要出“限价令”呢?在我看来,主要原因还在于上层调控缺乏应有力度,导致地方政府裁量权过大。

一方面,监管者没有拿出限购名单,可限可不限就全凭地方政府自觉了,地方政府当然不会主动出台“限购令”,但考虑到舆论压力,就出台个“限价令”来应付。之前,住建部公布过五项限购标准,很多人据此推测住建部要公布限购城市名单,但结果却是,二三线城市限购政策由各地自行研究发布。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无论是出台十分宽松的限购政策(如浙江台州和衢州的限购政策没有多少实际约束力),还是出台“限价令”变相抵制“限购令”(如河北廊坊),各级监管部门都出奇的安静。监管部门不主动纠偏,自然就有更多城市来效仿了。

从相关报道来看,一些地方政府不仅通过限价来变相抵制限购,而且以“局部限购”的方式来规避大面积限购。某省房地产官员明确表示,“我们已默认一些城市,比如市中心可以限购,周边不限购。”可见,二三线城市应对限购的招数有很多,而某些地方的上一级监管部门往往选择默认。

国务院之所以要求二三线城市限购,是因为有权威统计数据显示,今年6月份多数城市房价仍在上涨,其中二三线城市涨幅已经超过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成为领涨全国房价的“主力军”。如果不对二三线城市进行限购,受到宏观调控重点“照顾”的一线城市,购买力就会向二三线城市转移,结果便是“按下葫芦浮起瓢”。

要想不让“限购令”遭遇变相抵制或规避,首先是监管部门要公布限购名单,其次是监管部门制定限购政策要从严,尺度不能全由地方政府来掌握,再者,要成立督察组明查暗访,鞭策地方政府落实限购政策,对变着花招抵制限购政策的地方政府,该约谈的约谈,该问责的问责,绝不能心慈手软。一旦对某些地方政府心慈手软,房价上涨不仅增加民生负担,还增加了调控压力和调控成本。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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