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汪昌莲(湖北 公务员)
13日下午,荆州市荆州区紫荆花幼儿园发生惨剧:2名上学幼儿被遗忘校车内一天,直至当日下午放学时才被人发现,最后不幸身亡。据悉,事发幼儿园负责人和当事司机被荆州警方控制。(详见本报昨日A04版)
应该说,国家和地方是非常重视校车安全的,有文件规定,有办法规范,也有措施制约。人们不禁要问原本应是安全的校车,为何却屡屡成为夺命的杀手?
究其原因,一是相关部门对校车管理严重失责,造成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违法校车接送学生的现象相当普遍,超载、超速等违法驾驶行为较为常见,从而频频上演校车夺命的惨剧;二是校车已经由保障学生安全的一种方式,逐渐变异为各学校、幼儿园争夺生源的一种手段,特别是民办学校、幼儿园,校车已演变为相互之间恶性竞争的一种工具。
国内校车管理失控的现状,让笔者不禁想到了美国的校车管理经验,或许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以校车的颜色为例,早在1939年,美国政府就立法规定校车一律为黄色,因为这种颜色最醒目,即便在大雾中也最容易看清,因此也是最安全的颜色。法律还规定,小型校车因为受到冲撞容易出事,所以每个位置上都必须装有安全带。因此,校车事故发生率是所有交通工具中最低的,而且校车的安全性是其他公路车辆的9倍 。
自去年7月1日起,全国实行统一的国家校车标准,这表明我国在校车管理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在有了标准之后,我们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保障学生安全,不能仅靠给校车上装上一个“黑匣子”就万事大吉。笔者认为,校车今后可以由定点的企业来进行专业化的生产制造;从各个学校自己“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地来组织,变成一种社会化的运营公司式的服务;对于校车的标准,校车的运营组织方式等,应有更加社会化的、法制化的监督机制,而不仅是由上级部门简单地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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