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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天的“短命”市长尴尬了谁

2011-09-15 03:08:45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张贵峰(湖北 市民)

河南省纪委、漯河市纪委工作人员证实,刚于7月9日当选为河南漯河市长的吕清海已被“双规”。据透露,吕清海是8月25日在出席一个活动时,被来自河南省纪委的有关人员当场带走的。吕清海从全票当选市长到被双规,历时仅49天,漯河官场为之震动。(9月14日《第一财经日报》)

仅仅49天之内,吕清海便急速“短命”地从“全票当选市长”走向“被双规”,这显然又是一起典型的“带病提拔”甚至“边腐边升”案例。而这样一个创纪录的短命“带病提拔”案例,无疑不仅令吕清海个人尴尬,更令当初提名、选举他为市长的组织部门和地方人大极为尴尬。

这种背景下,再来回头打量当初吕清海的市长任职全过程,无疑显得相当反讽令人感慨不已。如据当地媒体报道,7月9日,在吕清海全票当选市长的漯河市人大会议上,“代表们纷纷表示,吕清海能够全票当选是众望所归,选举结果反映了漯河的主流民意”。而在5月27日,吕清海被宣布提名为漯河市长候选人时,河南组织部门官员也曾表示,对吕清海的任用提名,是“从全省工作大局出发,在充分发扬民主,反复酝酿讨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决定的。”

毫无疑问,在吕清海的市长任职过程中,无论是当地人大,还是上级组织部门,事实上均有失察失职之嫌。选人部门如果缺乏充分的外部监督、开放透明机制,上级与下级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便是难以避免的。高度依赖于下级的上级,势必很难全面掌握下级的真实信息,难以摆脱“受蒙蔽”的困境也会为“带被提拔”提供极大的方便。

依据《地方组织法》,诸如“市长”这类“人民政府正职领导人”的选举,原本应该是“候选人数一般应多一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也可以等额选举”。这也就是说,在市长选举中,竞争程度更高的“差额选举”应该是原则,而竞争程度较低的“等额选举”才是例外。但是,在现实的选举实践中,事实却正好相反,“等额选举”成了普遍做法,而“差额选举”反倒成了例外。从这个意义上说,49天短命“市长”所带来的尴尬,说到底其实还是一种制度尴尬。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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