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京城第一贪官”贪腐4200万 一审被判无期

“京城第一贪官”贪腐4200万 一审被判无期

2011-09-17 01:10:32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据中新社电 被称为“京城第一贪”的原北京市门头沟区副区长闫永喜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涉案金额共计4200余万元人民币,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6日对此案一审宣判,判处闫永喜无期徒刑。

当天北京市一中院还同时宣判了闫永喜案的其他3名同案犯:他的情妇毛旭东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弟闫永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李昕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闫永喜利用担任北京市门头沟区副区长、区新城南部地区重点工程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等职务的便利,涉嫌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三宗罪名的具体事实共计9起,涉案总金额4200余万元,其中有3600余万元是为其情人毛旭东谋取的各种好处。

据了解,2003年,毛旭东长春大学毕业后进入闫永喜管辖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后与其发展成情人关系。

检方指控,闫永喜伙同李昕、毛旭东、闫永成等人,从2006年下半年至2008年4月,先后3次虚构拆迁补偿事实,伪造拆迁补偿协议等合同,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580余万元。

据悉,早在2007年,就有人以永定镇机关干部的名义,在网上举报闫永喜贪赃枉法。举报人称,闫永喜视国法党纪于不顾,损公肥私,什么钱都敢花,什么钱都敢赚,什么钱都敢挪用。举报人在帖子中详细列举了闫永喜的12项违法行为。

据悉,案发前,闫永喜曾极力为自己树碑立传,在门头沟区永定镇中心地段的广场,放映水幕电影之前,总要放一些关于闫永喜广得民意的片子。

一审宣判后, 闫永喜等四人表示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