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新华社电 秋季新学期开学,为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就近免费接受义务教育,教育部网站15日公布一项通知强调,“不能因城市拆迁、学校撤并等原因导致随迁子女失学”。
通知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有学上。要通过积极扩大公办教育资源、购买民办学位等渠道,落实好“两为主”政策,确保所有符合输入地政府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到位。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一律免收学杂费,不得加收借读费。要将家庭经济困难的随迁子女纳入资助范围。
通知还要求对以接收随迁子女为主的学校,在经费、师资、管理等方面加大帮扶力度。
2011年,全国1167万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市接受义务教育,比2010年增长12.7%,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略有上升,达79.2%。
责编: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