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钱兆成(安徽 媒体人)
早有泄题,今又泄题。一向被认为考试严苛、诚信的注册会计师考试,也在今年考试中被指泄题。18日,是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最后一天,考生纷纷在网上披露,考前网上流传的部分答案竟然被验证为真,并由此大呼考试不公平。(9月19日《劳动报》)
注册会计师(CPA)不仅要鉴证一个公司是否遵循了法律、法规和制度,而且要判定其会计报表是否遵循了真实性、公允性和一贯性原则,并出具审计报告。不难想见,假如有人因作弊而获得注册会计师证并担任企业要职,那其后将对企业发展,以及社会财产安全带来怎样的危害与影响。因此,对泄题事件出“狠手”,不仅是维护国家考试制度及国家机关的公正形象的需要,同时也是维护各类考试公信力的需要。
考试作弊乱象丛生早已有之,拿四六级考试来说,早在几年前,时任审计署署长的李金华在审计报告中就指出:仅仅是一个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自1989年以来就违规收取各地考试费2.24亿元,未上缴财政专户,并从中坐支相关考试费用等1.9亿元。利益之巨可谓惊人,考试、培训、卖答案已成为一个产业链,背后的利益驱动才是真正动因。
遗憾的是,目前我国各类考试并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高考、研究生入学、外语等级以及各类职称考试,几乎是各自为政,对考试舞弊行为,除特别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外,大多是用行政命令或者援引教育部规章、文件来处理,缺乏统一性和权威性。
已有不少专家学者呼吁制定《考试法》。2005年,《考试法》草案的制定进入《教育部2005年工作要点》,2007年的12月25日,时任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的王旭明表示国家教育考试法草案已进入最后完善阶段。2008年,出台《考试法》又一次进入教育部的年度工作要点,并在1月22日举办了一次颇有影响的研讨会。可惜时至今日,依旧是只见楼梯响,不见人下楼,相关法律未见出台。
虽然立法要慎重科学,但从舆论来看,出台《考试法》是众望所归,严打考试程序中的不法行为已是民心所向。通过法律明确各类考试的相关程序法律责任,再加上严格执法,效果应是比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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