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河北青年称遭李刚陷害案”续
据新京报报道 前天上午,“王朝抢劫案”当事人王朝在河北省保定市看守所向前来会见他的律师洪道德、孙莹表达了上诉的意愿。在上诉状上签字后,王朝写下了“我无罪,我上诉”6个字的意见书。随后,律师向保定市北市区法院递交了上诉状。
2006年8月11日,河北省保定市发生了一起持枪入室抢劫案,保定警方认定石家庄青年王朝有作案嫌疑并将其逮捕。王朝方面提出,当天案发时王朝在石家庄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没有作案时间,王朝更指当时负责办案的保定市北市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刚栽赃陷害他,并对其严刑逼供。
此后,王朝以抢劫罪被保定市北市区法院判刑13年,保定市中院二审、再审均维持原判。
去年11月,河北高院提审该案后撤销了原来的三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
今年9月8日,王朝一案在北市区法院开庭重审,经过连续14个小时的开庭审理,9月9日凌晨,合议庭以王朝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与此前判决一致。
王朝的母亲杨惠贤前天也随律师到了保定,她说,她坚信王朝是清白的,并表示,“只要法院不判决他无罪,我会一直替他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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