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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存量房开征房产税岂能随意

2011-09-27 01:53:59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 冯海宁(北京 媒体人)

重庆市地税局25日透露,该市将从10月1日起对主城区内符合要求的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9月 26日《第一财经日报》)

向存量房征税,一方面能体现税负公平——如果只对增量房征税放过存量房,就等于放过了既得利益群体,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调节贫富差距。不过,向存量房开征房产税显得稀里糊涂。其一,房产税已经试点了8个月,收效究竟如何,既不见科学评估,也不见向公众报告。重庆有关部门认为,房价已受到抑制,也得益于房产税的实施。然而,重庆却没有能证明的东西。

其二,对增量房征税相对简单,但对存量房征税却不简单。这涉及房屋价值评估、税率设计、数据库建设等诸多问题。就拿房屋价值评估来说,牵扯到房屋位置、建筑年代、装修水平等问题;而且,谁来评估,评估机构的公正性、独立性都是问题。

其三,早在房产税试点之前,不少声音就在质疑开征房产税涉嫌重复征税,然而,只见房产税扩征,却不见把减税问题提上议事日程。

其四,增加了房产税税收,就要控制卖地收入。房产税可能壮大地方财政的同时,我们也要反思土地财政问题了。

其五,重庆只对主城区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征收房产税,不向郊区高档房、多套房征税,显然不合理。这等于是变相鼓励有钱人、投资人到郊区买房、炒房,结果是郊区房价上涨或难降,增加了部分购房人负担。

其六,房产税税收增长了,对保障房的投入能否增加?无论是国家有关部门还是重庆市有关负责人都表示过,房产税税收全部用于保障房建设,这值得肯定,但原来计划投入的资金会不会减少?

毫无疑问,向存量房开征房产税,涉及问题多多,不能稀里糊涂就开征、扩征,不但要总结之前的征税效果,还要明确以上这些关键性问题。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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