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安平
娱乐明星谢娜、张杰“大婚”,却遭遇“赞助门”。在网友爆料称“谢娜和张杰的婚礼由当地政府赞助,总共花费3000万”后,谢娜张杰和当地政府迅即成为舆论的靶子。尽管香格里拉、当地政府和谢张二人努力澄清“没有的事”,但由此对当地和谢张二人造成的负面舆论影响,却不是一时间能消解的。
何况,“娜杰”婚礼筹备组相关负责人也说了,“3000万”的传言不属实,“但确实投入了不小的人力物力到两人婚礼之中,希望通过一对新人的喜事为当地旅游事业发挥促进作用。”有动机,有行为,也有后果,只是后果始料未及——香格里拉和“娜杰”的名头确实更响了,收获的却未见得是好名声。
可是,就算3000万的婚礼赞助属实,又怎么样呢?这件事的当事方特别是谢娜和张杰,就应该被特别指责吗?
这么说并不是为谢娜与张杰开脱。只不过,公众必须了解,类似做法,在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与赞助“娜杰”婚礼以提高当地知名度相同的行事逻辑比比皆是。有些理由比赞助名人婚礼更无厘头,有些“赞助”金额更远在3000万之上。相较而言,“娜杰”婚礼“赞助门”实在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例子俯拾即是。男足中超赛程还未结束,广州已经在盘算提前夺冠后如何庆祝了。据报道,喜气洋洋的俱乐部准备在庆典上花2500万,“而据披露,广州市政府也有希望为广州队夺冠颁发一笔不菲的奖金”。
地方政府为足球联赛球队颁奖,广州不是孤例。看看新闻,比如2009年的“北京市政府将为国安开表彰大会,现场发一千万奖金”,2010年的“大连市政府赞助实德3000万,力争今年前四明年夺冠”。在后一条新闻中,大连市市长“不仅帮助大连实德队解决了很多资金和政策上的问题,也对大连足球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发展思路”。
谢娜张杰的“明星婚礼”,与“中超球队夺冠”,有什么分别吗?严格来说,“娜杰”的工作团队与许家印(足球俱乐部主席)的股份公司,两者都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就市场经济的一般原则或者WTO的准则来说,一个个体户与一个合资企业、国有企业的行为性质,不应该被区别对待。而这两者,就其娱乐大众的本质来说,还真没什么不同。
同样,假使“娜杰”婚礼确有赞助,这笔款项的来源、透明度、所走法定程序,与给足球队的奖金,有什么根本的不同吗?至少从公开的报道中,也看不出有根本的差异。
实际上,类似的“赞助”与“奖金”,也绝不仅存在于体育与娱乐界。所有通过公权力给予的优惠、豁免、庇护、补贴,都是一种“赞助”。一些地方政府以招商引资的名义大块批地,在户籍、住房、子女教育上的特批待遇、政策,都是“赞助”。而这些赞助的对象,很多都是市场经济中的营利主体。这些“赞助”的来源,则要么是政府财政——即国民纳税,要么是国家资源。
然而这种“赞助”何时当给何时不当给,却常常无法得到共识(很多情况下,试图达成共识的讨论都没有)。这与政府在市场经济体系中的角色定位密切相关。作为市场经济“守夜人”的政府,应在法律框架内依法行事,哪些该管哪些不该管,自有界限。然而,一些地方政府,显然还是把自己当成了“负责一切”的“万能政府”。
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所谓“赞助娜杰3000万”,至少在现实逻辑中,并不意外。让我意外的倒是媒体对很多“公帑私用”恍若不见,却独独盯上了“娜杰”与“香格里拉”,虽说“勿以恶小而不为”,总是有些奇怪的。
作者系上海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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