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汪志 通讯员 刘馨蕾 金奇 高峰)昨日,武汉市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即日起在全市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试行《武汉市教育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据了解,示范文本针对培训费和教材费“打包”、擅自调换培训老师、任意缩短培训课时等常见纠纷都进行了合同约定。家长或从事中小学课外培优、艺术体育培训及出国留学外语培训的教育机构均可上武汉市红盾信息网下载使用。
据统计,今年1-8月全市共受理有关教育培训服务的申诉、举报案件263件,与去年同比上升8%;全市接收有关教育培训维权咨询的有917件,同比上升52%。
“针对常见问题推行的合同示范文本,将有利于减少合同纠纷,有利于维权。”武汉市工商局合同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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