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张贵峰(湖北荆门 市民)
10月4日,网友在老挝旅游时意外地发现了一辆牌照是云E84547的吉普车,其车身上喷有“农业执法”字样,网友惊呼“执法者真敬业,国庆节都不休息,还跑到国外执法工作”。云南楚雄州农业局工作人员表示,云E牌照的农业执法车确实是该局的,并称该局已介入调查。( 10月18日《城市信报》)
“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原本并不是稀罕事,但上述“公车假期跨国执法”事件,似乎在这方面再次创造了一个足以吸引眼球、令人瞠目的“新纪录”。面对这种“新纪录”的公车腐败,人们显然有理由追问,类似这样的公车腐败,没有被曝光的还有多少?
这个疑问并非凭空想象,而是有着充分的现实依据的。如最近中央公布的数字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党政机关共发现违规车辆17.26万辆”。而据财政部数据,2010年中央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4.7亿元,其中公车支出61.69亿元,占“三公”经费的六成以上。而在如此背景下,反过来看“公车假期跨国执法”事件,其实也不足为奇。
从这个意义上说,“公车假期跨国执法”在很大程度上是目前我们“三公消费”尤其是公车治理困境的一个折射——虽然,我国的公车改革已进行多年,但实际进展成效却十分有限。之所以会造成这种困境,在笔者看来,根本就在于,长期以来我们的公车改革治理措施,往往都停留在治标不治本的表面形式上(如近年来,每逢国庆这类假日,许多地方均十分热衷的“公车封存”;再如,为公车张贴换发特殊的标识、牌照等),而没有动真格地直抵问题的真正要害。
这具体表现在,一方面,没有从制度的源头卡死公车滋生的源头,实现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公众监督。另一方面,对于公车私用滥用的定性、惩处,长期以来也一直停留在“纪律”、“作风”的层次上,而没有严肃地上升到违法、犯罪的高度。“公车私用”的违法成本极低、“用了也白用”,结果必然是“白用谁不用”,“公车假期跨国执法”无疑是生动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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