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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315万无业居民将享养老保险

2011-10-11 01:46:34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姚德春)没工作的居民也有养老金了。昨日,在省委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人社厅厅长邵汉生说,今年,将在全省65个县(市、区)试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意味着,上述试点的315万城镇无业居民将纳入养老保险范畴。明年,我省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

人数:315万无业居民

目前,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省政府决定在全省65个县(市、区)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共涉及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城镇非从业居民315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无收入来源的老居民73万人。

邵汉生说,省政府现已经批复了65个试点县(市、区)的实施方案,各地试点工作已经全面启动,正在加紧开展人员摸底调查、登记造册、数据库建立及基础养老金发放等工作。

资格:年满16岁可参保

凡具有我省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在本人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档次:10个档次供选择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个档次,各地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增设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补贴:每人每年最少30元

地方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其中省级财政负担20元、统筹地区负担不低于1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各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各统筹地区人民政府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提醒:年满60岁不用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我省580万人

参加新农保

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前两批新农保试点县(市、区)应参保人数为615万人,已参保580万人,综合参保率达到94%,其中135万名60岁以上的老人按时足额发放了养老金待遇。我省还有13个地区开展了自行试点,参保人数为7万人。

本报记者 姚德春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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