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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推行低保渐退制度

2011-10-12 01:35:17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姚德春)昨日,省委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通报了我省城乡低保工作的有关情况。

省民政厅副厅长陈吉学透露,为了鼓励城市低保对象积极就业,我省还将逐步推行低保渐退制度。

陈吉学说,我省城乡低保制度分别于1999年和2007年建制,目前已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全省现有城乡低保对象356万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36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20万人。“今年,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为270元/人月。”

为了鼓励城市低保对象积极就业,我省还将逐步推行低保渐退制度。对积极就业后家庭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可继续享受1至3个月低保补助,也可对家庭中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再保障一定期限。对自主创业后家庭人均收入未超过当地低保标准1.5倍的,可延长保障一年。

据介绍,我省还在低保对象的管理过程中,建立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的制度。对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学生除外),都必须参加由社区组织的公益服务劳动。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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