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近期“天价事件”频发,中石化又惹上了一宗“天价名片”的事件,实际上搁在曾发生过天价灯、茅台酒的中石化头上,并不让人多么惊讶。因为这,我倒是想起了另一桩陈年的“天价事件”来了,今年4月份,有网友贴出上海卢湾区红十字会一张9859元的餐饮发票,引起了轩然大波。
在公众看来,红十字会作为一个公益组织,这样的消费显得是过于奢侈了。事件发生后,卢湾区红十字会很快向公众披露了当天的情况。当天的消费是卢湾区红十字会与相关企业协会商洽工作的公务活动,共有17人参加。虽然上海红十字会事后做了处理,承诺对此类情况“坚决制止,及时整改”,但此事对红十字会甚至是整个中国公益系统造成了不良影响已成为事实。
在我看来,公益组织在管理上可以犯错误,但绝不能逃避。犯了错之后如果连坦荡面对公众的勇气都没有,那才是真正的不可救药。上海红十字会虽然就此事做了回应,但在我看来做得还是不够好。出现这种情况,不仅要坦荡承认错误,也应该向公众说明为什么吃这次饭,这次招待是不是必须的,以获取公众的理解,最重要的事,整改的标准应该向公众有个交代。
那次红十字会的接待活动,人均消费差不多500元。宴请活动消费超标并不是很罕见的情况。国际上的公益组织,也规定了接待标准。但也许有一天工作人员想吃点好的,可不可以呢?也是可以的,不过多余的部分大家自己掏钱AA制。上海红十字会在事后要求超出公务接待标准的部分由个人承担,这种处理也算是基本得体的。
但最关键的问题,在我看来不在于具体吃了多少?而是请谁吃了,有没有必要?如果真是有恰当的理由,比如假如有非常重要的客人,这人对红十字会的工作非常重要,相反如果没有什么必要一个人吃一元也是嫌多。
想起来我读大学的时候经历的一件类似的事。事情的缘起是学生会组织了台晚会,团委支持学生活动拨了些钱,请了些校内校外的来表演,活动对同学们卖票,覆盖些活动成本,只是学生活动,算不上是盈利性的。活动比较成功,搞完后经费还结余了二三百块钱,这十几个学生干部就晚上去夜市上庆功了一场。
结果这事儿在校园BBS上被人揭发出来了,说学生会干部贪腐公款,大吃大喝。学生会想澄清,公布活动账目,可根本已没人听。于是校团委决定召集一次学生干部和广大同学的对话会。我在会上发言说,那天出去吃喝的学生会同学,不拿一分钱的工钱,用业余时间操办这么大一场活动,也是为同学们服务,办活动节约下来二百块钱,庆祝一下活动成功,难道这就很过分么?同学们弄清事实原委后,也就觉得其实真不算什么事。这件事给我的经验是,只要不是什么真大奸大恶,越是把问题摊在桌面上,越是能促进问题的解决,越坦诚的沟通,越能达成通情达理的谅解。
眼下的中国公益界也是这个毛病,有一些民众对公益组织有着很高的期望,希望公益组织没有管理成本才好,恨不得所有做公益事业的人都是天天多吃盒饭方便面才算廉洁。在北京和上海这样的大都市,消费水平已经与纽约、巴黎等国际大都市相差无几,甚至还要高。如果只是顽固坚持这种观念,实际的意义可能并不大。据我所知,一个运作资金达70亿的公益组织,对外公布的每年管理成本却只有几百万,这样的作秀太没有意义了。
有些时候公益组织确实需要招待和宴请,但是需要一定的规则将接待成本控制在恰当的范围内,而且这规则越透明越好。只有这样公益组织才能逐渐增强和公众的互动,慢慢形成NGO组织透明公开,社会公众通情达理的良好氛围。
作者系清华大学博士后
◇ 郭宇宽
责编: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