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法治周末报道 二战时期,侵华日军强掳4万多名中国人到日本充当劳工,其中986人被送到日本秋田县花冈中山寮集中营,为“鹿岛组”做苦工。
他们在日本遭受了非人的虐待。因不堪忍受繁重劳动和残酷折磨,1945年6月,劳工大队长耿谆发起了花冈劳工大暴动。
1995年,以耿谆为首的11名受害者,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对鹿岛建设公司提起诉讼。2000年11月,双方达成和解:鹿岛建设公司向中国红十字会信托5亿日元,作为事件的赔偿金。现在,和解事件已经过去十年,只有500多名劳工及家属得到了赔偿金,这笔赔偿的余款究竟如何使用?有人称,这钱肯定是乱花了。但遭到了红十字会的否定。
讨回5亿日元
1942年,侵华日军“大扫荡”时,耿谆任中国国民党第15军上尉连长,因腹部受伤被俘,1944年被送往日本花冈鹿岛组从事苦役。
因无法忍受日本人的虐待和凌辱,1945年6月30日,耿谆率领中国劳工举行“花冈起义”,遭到日本官方镇压,百余人被虐杀致死。
日本战败后,耿谆于1946年11月回国。
1995年6月28日,耿谆等11名原告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成为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的第一案。
2000年11月29日,在日本高等法院主持下,由日本律师团代表原告方与被告达成“和解”,鹿岛公司在不承认法律责任的前提下,拿出5亿日元设立“花冈和平友好基金”。
500余受害者得到赔偿金
石家庄市党史研究会何天义一直专注研究二战期间日本劳工问题。他认为,“和解条款”规定“鹿岛公司向中国红十字会信托5亿日元,作为一种对在花冈事件受难人祭奠等的表示。本项基金,从日中友好的观点出发,用于对受难者的祭奠以及追悼、受难者及其遗属的自立、护理以及后代的教育等方面。”也就是说鹿岛拿出的这点钱是“祭奠费”。
根据《花冈和解条款》的相关规定,鹿岛公司将5亿日元信托给中国红十字会(即由红十字会代管),设立“花冈和平友好基金”,基金的用途规定为“用于对受难者的祭奠以及追悼、受难者及其遗属的自立、护理以及后代的教育等方面”。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联络处处长、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管理委员会事务局局长张虎介绍,到目前为止,有关部门已找到986名受难者中的464名。
理赔金巨额余款去向成谜
记录花冈事件的《尊严》的作者李旻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中国红十字会作为信托人,没有适时公开相关的信息。
“因为这笔钱属于信托金,只有受托方有权利查询、监督。很多人士要求公布账目,红十字会根本不理睬。”李旻称。
李旻表示,鹿岛公司只是赔了一小部分,所以根本不愿理这件事,红十字会只承认找到500多人,但日本方面是按986人给的,至少还差400多人及其家属没有得到这笔钱。而且当时按每人50万日元计算的,实际发到受害者手中只有25万日元。中间出现了巨大的资金缺口,钱去了哪里?没有人知道。
针对质疑,中国红十字会此前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花冈和平友好基金的说明》,称中国红十字会作为受托人,负责该基金的管理,协助花冈基金管理委员会做了大量工作。
对截留该笔基金的质疑,中国红十字会回应称,完全不存在扣留2.5亿日元的情况。中国红十字会作为受托单位,将会继续协助花冈基金管理委员会做好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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