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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中国三成家庭存在家暴

2011-10-21 02:28:53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据光明日报报道最近,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对妻子的家暴事件,再一次引发了人们对家庭暴力的关注。

为了预防、制止、救助和惩罚家庭暴力,在国家层面推动反家暴的专门立法成为我国反家暴工作的重点目标。今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反家庭暴力法纳入立法工作计划。今年10月,反家暴法立法项目论证正式启动,预计年底前完成。

家庭暴力的现状如何?家暴受害者需要得到怎样的援助,如何破解家暴难题?

受害者不仅是女性配偶

反对家庭暴力网络负责人冯媛认为,人们长期忽视家庭精神暴力,以为夫妻不说话算不上“暴力”,而事实上,精神暴力的后果比肢体暴力更加严重。她认为:“家庭暴力是发生在家庭场合的暴力行为,包括威胁采用暴力等,肢体暴力、经济暴力、性暴力、精神暴力都属于家庭暴力,既发生在夫妻间,也发生在其他关系中,如约会、未婚同居关系、前伴侣关系和离婚关系、家政服务关系中。”

在实践中,冯媛接触到的受害者往往是女性,有女性配偶、女童、老年妇女,也有家政工。她对记者表示,非常有必要把对同居关系、离婚关系、家政工的暴力纳入反家庭暴力的范围,并予以重视。

尽管我国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超过85%为女性,但除女性外的其他受害者也不容忽视,男性受害者逐渐浮现在反家暴领域中。

“从广义角度来说,男性受害者理应纳入家庭暴力的范围。”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郭建梅说。

救助效果并不理想

据调查显示,全国30%的家庭都存在家庭暴力,但在郭建梅看来这只是保守数字。

1995年,郭建梅发起成立了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带领十几名专职律师专门从事妇女法律援助及研究。在过去16年中,该中心接到的家庭暴力相关咨询和案件达到咨询和办案总量的五分之一。

目前对家庭暴力的保护主要是依靠社会救助和法律救济。然而从目前来看,无论法律救济还是社会救助,效果并不理想。

反家暴法立法启动

郭建梅认为,文化观念原因和法律监督缺失形成了执法不作为,因此,除了努力培养受害人权利意识、转变传统观念外,还需要公权力进行强势干预。

可喜的是,随着家庭暴力现象日渐受到关注和重视,反家庭暴力立法工作正逐步向前推进。

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中,“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成为中国人权保护的重要内容;《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都将反家暴内容列入其中;28个省(市、区)出台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或政策,90余个地市制定了相关政策文件。不仅如此,全国妇联还组织相关专家起草了反家暴法草案的建议稿,为国家立法提供基础性准备。2011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反家庭暴力法纳入立法工作计划。

今年10月,反家暴法立法项目论证正式启动,预计年底前完成。

除了强调公权力介入家庭暴力的责任外,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夏吟兰还呼吁尽快确立社会干预机制,构筑多元化的防治体系和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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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女干部

普遍心理压力较大

据光明日报报道不久前,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统战(群工)部开展的“机关女干部成长规律研究”发现,目前,机关女干部的心理压力普遍较大,由此影响她们的健康成长,应引起足够重视。

调研发现,中央国家机关女公务员中,存在着四种值得关注的心理状态:一是甘当绿叶心理,工作领域呈现附属化;二是波动心理,在人生不同时期,容易精力分散,较大地影响了女干部的成长;三是内疚心理,容易在多重角色的冲突中产生内疚心理;四是高压心理,机关女干部现在心理压力普遍过大。

调研认为,保持机关女干部心理健康,更好地适应机关需要,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女干部要重视自己的心理健康,二是重视机关女干部生育期、更年期引发的心理变化,三是机关女干部要学会自我减压。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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