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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炸药车存违规行为

2011-11-03 02:27:39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记者昨日从贵州福泉“11·1”爆炸事故救援指挥部了解到,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停放在事发地点的运输炸药车辆,存在未按规定运输路线行车和违规停靠等行为。公安部目前已协调河南、湖南等地爆炸事故处理专家赶赴福泉,参与事故调查。

调查显示当事货车违规停放

前日上午,两辆运输炸药的货车停放在黔南州福泉市马场坪收费站附近的在建检测站时发生爆炸,目前已致8人死亡。据救援指挥部提供的最新情况,经卫生部、贵州省和黔南州卫生部门专家组检查后确认,事故发生后,有218名伤员在医院接受救治,其中重伤9人。

据贵州省黔南州公安局通报的事故初步调查情况显示,福泉市永远发展运输有限公司与湖南南岭民用爆炸器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运输合同,运输炸药的两辆货车均属福泉永远发展运输公司,载有炸药总量为72吨,拟运往贵州联合民爆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两辆货车未按规定的路线行驶,违规停放在马场坪收费站附近的检测站时,一辆货车燃烧,发生爆炸。目前,有关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周边学校3日将陆续复课

为消除安全隐患,当地教育部门决定对爆炸地周边6所中小学暂时停课。据了解,事故发生后,周边6所学校共约6000名学生已暂时停课。记者从福泉市教育局了解到,受爆炸影响,当地学校共有50多名学生和7名老师受伤,学校门窗受损。

据当地教育部门介绍,在此次爆炸中受伤的师生目前均已接受救治,由于担心爆炸冲击会使学校教学楼产生安全隐患,教育部门2日将组织技术人员对学校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鉴定,确认校园安全后才开始复课。最快将于3日开始陆续复课。据新华社、中新社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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