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日前,省财政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将2011年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7100万元下拨各县市,同时还从省级财政预算中安排400万元,用于跨省救助和困难地区救助经费补助,从省本级福利公益金中安排200万元,用于救助管理站(未保中心)救助设备购置补助。
记者 黄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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