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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生为何能 一再挺过“致癌门”

2011-11-04 02:09:36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 毕晓哲(石家庄 职员)

强生生产的婴儿洗发水2009年曾被揭发含致癌物,该公司表示会逐步停用,但是最新调查发现,在部分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内地及香港出售的强生婴儿洗发水仍含有致癌物质。强生对此回应称所售产品都已获当地监管机构批准,各种成分都是安全的。(11月3日《京华时报》)

强生为什么在2009年就被曝光出产品中含有致癌物后,至今依然没事?最根本的原因在于监管标准的缺失。也就是说,依据目前的法律或国内“卫妆标准”,无论是国家相关部门还是消费者,是很难抓住强生“违法违规”的“小辫子”。假冒问题查处起来得有法律依据,但一个“并不超标的致癌物质”,不仅符合标准更是合法的。光凭媒体曝光和公众不满,是根本掰不动强生的“一根手指头”的。

这并不是笔者的猜测,在2009年强生同样深陷“致癌门”之后,相关产品在各地城市没有一个下架的,而国家质监总局也对“介入调查”予以了否认。相关监管部门也未必不想查,但“查”人家的什么?违法依据是什么?最终的结果不过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虽然,受到侵害的消费者仍然可以从民事诉讼途径拿起法律武器,但提起民事诉讼必须有一个“侵害的证据”支撑,仅证明强生产品中有致癌因子远远不够,还必须拿出儿童受到伤害的证据和后果来,这恐怕对于消费者而言是一个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致癌物质还有长期的致病性质,当下或短期内不会产生症状或后果,但若干年以后有“反应”了恐怕也没有一个直接证据证明就是“强生”所为。

解决“投诉无门”的问题,唯有提高“标准”一途。令人遗憾的是,就国内化妆品提高检测标准而言,估计也远非一日之功。在2009年相同的“强生二恶烷风波”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二恶烷杂质检出值最高的化妆品的安全风险评估。然而,“二恶烷”安全规范却迟迟未出台。譬如说,要求在化妆品外包装上注明安全阀值是多少……为什么一个“更安全更高的标准”迟迟不敢出台?希望有关部门给予解答。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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