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吴宗泽 通讯员 法宣)老百姓千辛万苦打赢了官司,到头来只得到一张“执行白条”。昨日,武汉市召开反规避执行专项工作会,首批曝光68个赖债不还的自然人和法人单位,其中企业最高欠额3000多万元,自然人最高欠额180多万元。
恶意规避导致“执行难”
今年1至10月,全市法院受理民商事、刑事附带民事、行政等各类执行案件14534件,结案10367件,新收案件和结案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11.65%和10.72%,结案标的额40.78亿元,实际到位标的24.48亿元。
但是,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逃避债务,恶意诉讼等规避执行的现象仍较严重。少数有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能力的人不择手段,赖债不还,损害了法制权威,损害诚信公德,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昨日,武汉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胡绪鹍在会上强调指出,要建立领导协调、执行激励与惩戒、财产查控、处置和兑付、执行救济与救助、执行保障与创新等长效机制,让执行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从根本上破解“执行难”的问题。
多部门联合打击“老赖”
对于打击活动的具体措施,法院要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严厉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和人大、政协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特殊被执行主体的监督,敦促他们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公安机关要积极协助查找被执行人下落,查控车辆等大宗动产。对有规避执行行为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留、罚款,及时办理限制出入境手续。
检察机关要及时批捕起诉拒执罪嫌疑人,加强对执行工作的法律监督;土地规划、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工商、税务等部门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联合签署的文件精神积极协助执行工作,着力在协助质量和效率上下工夫,严禁泄露信息和通风报信。
媒体曝光加举报有奖
武汉市中院院长王晨表示,对于案件中恶意赖账不还者,法院将组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并公布处理结果。“今天曝光的是首批,我们还将对其余‘老赖’进行连续滚动曝光,什么时候履行完还款义务,什么时候从曝光台上清除。”王晨透露,不久还将出台悬赏举报措施,对提供“老赖”藏匿线索和财产线索的举报人实施奖励。
欠额3000多万 法人代表被拘留
昨日,武汉市法院网站及新闻媒体上公布了68个“老赖”名单,市民可进入http://whfy.chinacourt.org查看。
在曝光名单(第一批)中,武汉华寅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汉钢锹厂欠申请执行人武汉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3000多万元,法院拟拍卖其房地产,并对两位法定代表人刘建平和龚晓军采取限制出境和高消费、拘留措施。
江汉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欠湖北省宏泰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2000万元,其法人代表黄升被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
在名单中,被执行人饶娟因欠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夏支行180多万元,被限制高消费、出境。法院拟采取查封、拍卖其房屋,并对举报饶娟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人员,按实际执行到位标的5%予以现金奖励。举报饶娟下落,使其能被采取司法拘留或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奖励2000元。
责编:Z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