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新华社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昨日宣布,我国将从2012年10月1日起,按功率大小分阶段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其中,从明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
在发展改革委举办的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新闻发布会上,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谢极说,我国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分为五个阶段: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为过渡期,2012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0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2014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60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为中期评估期,2016年10月1日起禁止进口和销售15瓦及以上普通照明白炽灯,或视中期评估结果进行调整。此次路线图的发布,也为中国逐步淘汰白炽灯制定了具体的时间表。
谢极说,通过实施路线图,预计我国将实现年节电480亿千瓦时、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800万吨。此外,我国照明电器产业还可新增产值约80亿元人民币、新增就业岗位约1.5万个。我国发布逐步淘汰白炽灯路线图,再次表明中国政府大力推进节能减排、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坚强决心。
据国家电光源监督检验中心(北京)主任华树明介绍,合格的节能灯使用6000小时,电费比使用白炽灯要少128元。用节能灯替代白炽灯可节电60%至80%。谢极表示,合格节能灯不会对视力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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