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本报评论员 肖畅
中华慈善总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民政部公布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中华慈善总会和各地慈善组织将与教育部门合作,制定慈善教育计划,指导学校在德育课程中培育慈善意识,弘扬慈善行为,并推动学校逐步把慈善纳入到学生素质评估中。慈善总会还计划在四川、甘肃等省市近百所中小学捐赠111万余册《慈善读本》,并将向全国各地中小学推广。
从小开始熏陶慈善理念,用意良好。但慈善理念该如何熏陶?发放《慈善读本》,讲爱心故事,寓教于乐,这个可以,但说教味稍浓,且翻看《读本》的目录,会发现它与现代慈善理念还有一定距离。再看这些素质评估,更值得商榷。慈善纳入素质评估,如果成为硬性的激励,这与其说是熏陶,不如说是灌输、催逼。在考核主义的思维下,学生素质被细化、分类,被设定成指标,被量化评判。这样的慈善教育,无非是在众多素质指标中增添了“慈善素质”一项而已。
慈善,归根到底是私人行为,尽管现代社会需要慈善,但以公共教育来评估慈善素质,则属本末倒置。作为私人行为的慈善,也不是尽义务,而是秉于良心,出于公民责任感,如果以素质评估来捆绑慈善意识,慈善就变成了学习的义务,乃至于变成了一种对评估成绩的算计,这无疑是对慈善定义的扭曲,甚至会加速慈善的异化。
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换算成指标,并拿来评估的。素质评估当然和应试成绩不同,但评估本身还是一种硬性的激励,它让人希望获取某种素质上的成绩,有目标,有努力,譬如加强身体素质,譬如完善心理素质,这是没问题的。然而,慈善理念不同,它依靠的是意识的培养,需要人有判断,有认识,最好的方式是熏陶,而适合熏陶的事物是不大便于拿来评估的。
教育当然有必要考虑到慈善理念的萌芽,但不能以如此功利的态度对待慈善。慈善理念,尤其是现代慈善理念,是自主意识发育成熟的结果,这就是说,它首先需要以自主意识作为心灵的土壤,而自主意识又要以自主教育作为土壤,彼此环环相扣,有因有果。因此,如果要让孩子从小得到现代慈善理念的熏陶,我们的教育理念自然也要转型,并加强自主教育的建设。简单以素质评估来量入、产出,这是图省事,也是不负责任。
现代慈善理念的萌芽,自有其规律。一个人如何看待、分配和经营自己的剩余财富,以及如何摆放个人利益、社会利益的关系,这些都有着复杂的认识规律,而这个规律的起点,就是自主的、自发的意识。而随着社会发展,道德、理念等皆在进化,而我们的基础教育,不可能预见到社会发展的整个过程,它只能致力于自主意识的构建,让人们在今后始终学会正确处理自己与这个社会的关系。
总之,离开了自主教育与自主意识,现代慈善如无源之水,它固然可以靠素质评估催逼出来,但会走了味,变得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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