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西安市17日通报“11·14”爆炸事件时称,该事件为一起公共经营场所安全事故,截至16日18时,已致10人死亡36人受伤。
西安市民政局局长王尊敬表示,此次爆炸的赔偿将参照上海去年“11·15”静安大火赔偿标准。
据了解,静安大火赔偿标准为每位遇难者约96万元人民币赔偿和救助金。其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一次性死亡赔偿约65万元、政府综合帮扶和社会爱心捐助等31万元,非本市户籍遇难人员和本市户籍遇难人员按同样标准处理。对受伤、受灾人员,分别按伤残赔偿,政府综合帮扶、爱心帮扶等方面给予赔偿和救助。据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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