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法制晚报报道 20日,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发布《2011年国家公务员招考中的就业歧视状况调查》,报告显示,2011年国家公务员招考存在就业歧视。
本次调查选定中央国家机关和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工会六个部门的公务员招考标准作为调查对象,旨在考察其招考简章中是否存在歧视性要求,以及相关法规规章是否存在制度性歧视。
调查发现,2011年国家公务员招考在保障公平就业方面有一些积极的变化,比如,放宽了某些疾病的判断标准;放宽了部分警察职位对身高、视力等身体特征的限制;放宽了对于高学历人士和特定岗位报名年龄限制等等。但是,公务员招考中的就业歧视现象仍然广泛存在。
2011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招考所涉及的9762个岗位中,由于存在制度性的健康歧视和年龄歧视的规定,两种类型的就业歧视比例均为100%;其次是政治面貌歧视,占总职位数的19.1%;性别歧视也比较严重,占总职位数的15.6%;再次是社会身份歧视,占11.5%;最后是身体特征歧视,占0.4%。
从工作岗位分布考察,性别歧视主要集中于铁路公安系统、海事系统、出入境检查检疫系统、煤矿安监系统、交通部长江航运公安局、海关系统等。这些行业系统限招男性或者建议男性报考,主要理由是岗位工作劳动量大、长期出差或出海等。
报告认为,这些看似保护关爱女性的措施,实际上限制了女性自由择业的权利,减少了女性的就业机会,构成了对女性的就业歧视。
链接:何为就业歧视
就业歧视是指用人单位基于与职业岗位内在要求无关的因素做出的任何区别、排除、限制或优惠规定。因此,每项招聘要求需要和具体工作相结合,来认定是否属于歧视。
岗位数量与歧视岗位比例
| 部门 | 岗位数 | 政治面貌歧视 | 社会身份歧视 | 性别歧视 |
| 人民代表大会系统 | 78个 | 38% | 12.8% | — |
| 人民法院系统 | 3005个 | 0.6% | 6.2% | 31.2% |
| 人民检察院系统 | 2232个 | 2.6% | 9.2% | 32.7% |
| 妇联 | 42 个 | 23.8% | — | — |
| 残联 | 33个 | 15% | — | — |
| 工会系统 | 114个 | 23.7% | 9.6% | 4.4% |
2012年度国家公务员笔试即将举行
据新华社电 21日起,2012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开始打印准考证工作,至26日12时结束。记者从国家公务员局获悉,国家公务员招录公共科目笔试将于11月27日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城市同时举行。
此前,2012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已经完成了报名、资格审查和网上确认工作,约130万人通过了资格审查,可以参加笔试。
据了解,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将于2012年1月上旬公布。随后,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并统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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