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姚德春 通讯员 沈文)昨日,省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对于拖欠时间长、涉及数额大、企业确有困难一时无法解决的拖欠工资,各级政府要通过动用应急周转资金等资金渠道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给予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必要的生活救助。
省政府要求,各地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通知称,建设工程承包企业追回的拖欠工程款应当优先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因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因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省政府近日将对各地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监督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工资问题,将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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