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青年时报报道 宁波的于先生怎么也没有想到,因为天冷,自己在电梯里跳了几下,结果电梯坏了,电梯所在物业公司把他告上法院,要求赔偿电梯修理费近4万元。
“怎么可能跺跺脚,电梯就坏了?”于先生认为,电梯出问题可能是跳闸引起的,是电梯本身质量有问题,和他无关。
电梯维修部门勘验认为电梯损坏的原因是:电梯运行中,乘客在轿厢内跳动幅度过大致电梯钢丝绳严重跳槽并受损。
宁波江东区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公司在电梯的明显位置张贴注意事项,已尽到告知义务。乘用电梯时不能蹦跳是常识,作为成年人,理应知晓。事发之前电梯运行正常,于先生蹦跳后,电梯发生震荡下降到三楼,非正常停运,于先生的行为与此事故存在一定因果关系。
但是,故障不能排除钢丝绳本身张力等电梯自身的原因。
综合以上因素,法院认为,物业公司要求赔偿近4万元修理费,于先生应承担10%的赔偿责任。
近日,法院判决于先生赔偿电梯修理费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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