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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期间使用手机 5年内不能报考公务员

2011-11-24 04:05:19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商报消息 针对本周末的“国考”,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和省公务员局日前专门召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湖北考区考试安全联席会议,安排防范和打击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利用无线电及互联网作弊工作,部署笔试考试秩序维护、安全保障工作。

11月26日-27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将在全国范围内同时举行,今年国考共有34104人确认在湖北参加笔试,湖北考区在武汉市共设置了华中科技大学等6个考点,11月26日举行银监会系统的专业科目笔试,11月27日举行公共科目笔试。

根据2012年度国家公务员考试笔试考场规则,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上。开始考试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以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此次国考还对违纪违规事后认定进行细化。对手机携带在身上并开机;未放在指定位置上,手机铃音响、闹铃响或手机振动;携带手机当作钟表或其他功能使用的;拿出手机看、接收或发送信息等都将视为使用了手机。使用手机者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长江商报 记者 王荣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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