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本报评论员 肖畅
据昨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年末的一个月中,各级政府在2007年花掉1.2万亿元,2008年花掉1.5万亿元,2009年花掉2万亿元。而今年,财政部门将在余下的近两个月中确定超过3.5万亿财政资金的去向。
前不久,湖南省多个部门在政府采购中“只买贵的”,舆论轰动一时,该案也成为“突击花钱”的典型写照,并使得“突击花钱”这个老问题被激活。上述中青报的报道,则借助这一热点新闻,重新梳理了该问题,其提供的数据更让公众对此问题有了直观认识。
需要强调的是,“突击花钱”的现象也需要细分。首先,一些年度项目预算可能会出现结余,而结余需要上缴,在没有激励机制的情况下,一些政府部门倾向于在年底前花光预算,所谓“不花白不花”;其次,一些地方的预算编制仍然按照传统的基数法,即今年的实际花费决定来年的预算水平,年底如果钱花不完,来年的预算可能会“缩水”,一些部门便“突击花钱”;再次,一些公共项目在年底收官之际,财政投入会相对集中,客观上也出现了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
当然,哪些“突击花钱”属于年底集中投入,哪些“突击花钱”属于“不花白不花”,甚至属于纯粹的浪费,我们没法判断。各级政府部门的财政预算是否对应于实际需要,我们没法判断。其根本原因,也许是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精确,以及预算、决算本身不够透明。也就是说,我们没有一套有力的制衡工具,一方面观察政府部门是否厉行节约,一方面推动政府部门自觉产生成本意识。
首先说预算编制的问题。目前的预算编制一般按照部门、项目来分类,前者是看各政府部门日常运转中需要花多少钱,后者是看公共投入需要多少钱。但是,这种分类体系下,我们无法衡量公共财政是以怎样的方式、怎样的效率花出去的——政府部门是花一份钱办一份事,还是花两份钱办一份事?为此,有学者建议预算还要增添经济分类,以此衡量预算支出的中间损耗。另外,预算编制的具体内容,也往往流于粗疏,最后的结果便是,实际支出到底需要多少,钱是否流向了该去的地方,也许只有各政府部门自己心中清楚,以至于预算约束机制很难形成。
至于预算、决算透明的问题,这需要通过财政公开的制度予以解决。目前,一些地方政府例如广州率先推行了预算公开,但全国推广的趋势暂没出现,且公开本身也是形式意义大于内容。全国性的动作,尚停留在三公消费的预决算公开上,且推广程度还不够,而全面的财政公开还需假以时日。好在,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财政公开制度有望走向法制化渠道,但不得不说的是,《意见稿》的法律位阶仍然不高,而旧有的《预算法》迟迟得不到修改,这是令人遗憾的事实。
事实上,本着“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财政原则,政府部门花光一年预算是合理的。如果结余过多,反倒体现出公共投入、财政收入之间不对等。但是,这要以我们的政府有成本意识、有效率意识为前提,而唯有财政预算编制科学、透明才能保证这个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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