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王荣海 通讯员聂国桥)昨从省安监局获悉,我省2011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以奖代补专项资金500万元经省政府批准,正式下拨鄂州、黄冈、荆门、潜江等4个市及新洲、黄陂等24个县(市、区),主要用于当地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
11月,《湖北省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省政府决定设立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治理专项资金,根据重大隐患分级评估、挂牌督办治理情况等考核情况,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分别对20%的市、县人民政府予以奖励,奖励额度不少于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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