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经过周密部署和分期分批审理,河南全省法院受理的59起114人的“瘦肉精”案目前已经全部审结。其中,检察院撤回起诉1案1人,其余58案113人均被判刑。
根据“瘦肉精”案件数量多、范围广,被告人数多、身份复杂,案件性质、主观恶性、危害后果各不相同等特点,在案件审理中,河南省法院法官坚持宽严相济、分期分批审理、依法快审快结的原则,重点打击研制、生产、销售“瘦肉精”犯罪和对食品安全负有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犯罪。
据统计,在审结的58案113人中,判处“瘦肉精”制售者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77人,其中判处死缓1人、无期徒刑1人、9年以上有期徒刑9人、5年至9年有期徒刑20人、3年至5年有期徒刑23人、3年以下有期徒刑23人;判处生猪养殖户36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1年以下至拘役的29人、缓刑7人。
截至目前,河南省法院受理的“瘦肉精”案件全部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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