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发改委12月1日对电价进行调整,是年内第3次涨电价。发改委提供的材料显示,中国工业电价居世界中等水平,而居民电价远低于国外其他国家。(12月2日《中国新闻网》)
显然,对比各国电价必须要与收入联系起来,不仅要与居民收入联系起来,更要与发电成本、电网企业利润、市场竞争程度、各国气候等联系起来,这样才会更客观,更能服众。
2007年电监会发表的“电力监管年度报告”披露,中国发电资源浪费现象严重,火力发电用煤比发达国家高,耗水率比国际先进水准高40%,主要电力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不到世界先进水平的1/3。显然,我国的发电成本远高于国外。根据不合理的发电成本制定的电价显然不合理。
据悉,美国电价不仅反映了电力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关系,还反映了各州发电资源的稀缺性和充盈度,更反映了燃料成本和输电能力等因素。而我们的电价成本不透明,怎能反映出成本合理?再如,美国电网以私营为主,电力市场竞争充分,而我国2007 年“电力监管年度报告”显示,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各类发电企业有4000余家,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占90%。即五大发电集团具有明显的垄断优势。再看输电领域,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分别占全国超高压电网的80%和20%。
笔者通过对比各国电力情况和收入水平得出与有关部门不同的结论,并不是反对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的确,不按用电量定价是不合理的,等于是变相鼓励富人多用电。但实行居民阶梯电价也要警惕变相涨价,不少人就有这样的担忧。
12月3日广州日报
作者: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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