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有“全球民意调查公司鼻祖”之称的盖洛普公司发布一份民调报告,结果显示,中国民众认为自己受到尊重对待的比例为91%,高于全球平均比例10个百分点。(12月3日新华网)
不少人对盖洛普的这项民调结果提出质疑,但笔者愿意相信,这项民调从一个角度真实地反映了某种生态与心态。根据盖洛普的调查,中国、美国、日本、韩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六国“民众认为受到尊重对待”的比例分别为91%、89%、62%、69%、94%、94%。有媒体报道认为,根据数据归纳,经济发达国家的民众受尊重的比例较低,而经济落后国家的民众反而受到了更好的尊重。这个概括有一个重大疏忽,将“民众认为受到尊重”简化成了“民众受到尊重”,更准确的概括应当是:经济发达国家的民众认为自己受到尊重的比例较低,经济相对落后的国家的民众,反而更倾向于认为自己受到了尊重。
“受到尊重”与“认为受到尊重”仅两字之差,而含义迥然不同。前者是一个事实陈述,后者则是一种主观感受。一般说来,经济发达的国家不只是经济发达,社会政治发展水平也比较高,但与此同时,这些国家的民众一般都比较“刁”,他们对政治道德、公共服务、法治结构和人文环境的要求比较高,“认为受到尊重对待”的心理门槛也比较高。反之,在经济欠发达国家,限于国情条件和现实境况,民众一般比较“实在”,对各种社会生活的“硬件”和“软件”的要求比较低,“认为受到尊重”的门槛也比较低。
这样,即便在受到同样对待的情况下,经济发达国家民众“认为受到尊重”的比例,一定会低于经济欠发达国家民众的比例。一个消费者在使用某种产品时身体受到伤害,如果只需走正常的投诉或诉讼渠道,就可以轻松获得上百万甚至更多赔偿,即便这样,他可能仍然很不满意,认为自己没有受到足够的尊重;如果是投诉或诉讼必将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最终也就能索赔到三五万元,维权成功后,他一定会调低心里期望值,“认为受到尊重”的门槛自然不会高。
“认为自己受到尊重”是一种感受,对这种感受各人有各人的标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标准也是动态的。“认为自己受到尊重”并不难,只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作者系杂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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