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王荣海)重大安全隐患整治不力,相关市州政府负责人将被约谈。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实行安全生产约谈的通知。
《通知》规定,行政区域、行业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1个月内发生两起及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连续6个月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超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未认真查处所辖行业范围内存在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群众举报或省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久拖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对有关市、州、直管市、林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以及省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等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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