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新华社电财政部于日前下发通知,要求所有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中央预算单位,严格执行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并将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16个项目列入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财政部表示,公务卡制度改革自2007年推行以来,对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付结算、规范公务支出的政策效应逐步显现。但同时也存在公务卡使用范围偏窄、使用率不高的问题,“有卡不用”现象较为普遍。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严格规定预算单位公务支出中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充分发挥公务卡制度优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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