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广州日报报道“举报不法行为,居然只得5元奖金,还得亲自去领取。”广州市花都区的小伙子林荣达,乘坐花都汽车客运站的汽车去廉江时,发现开具的发票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于是向花都区地税部门举报。之后获得5元奖励,这个奖励还不够他去领奖的交通费。
于是,小林将花都地税局告上了法庭。经过一审、二审后,广州中院判决小林胜诉,要求花都地税重新作出奖励决定。日前,小林收到了花都地税局重新作出的领奖通知书,奖金飙升至50元,小林倍感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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