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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隧道将立法明确归谁管

2011-12-10 01:53:00 来源:长江商报

长江隧道开通后,不少市民步行穿越,安全隐患多。本报记者 田振龙 摄

长江商报消息 本报讯(记者 何辉)今年前11个月,非机动车乱闯长江隧道多达5000余起,给隧道带来相当大的安全隐患。长江隧道管理公司昨表示,“万里长江第一隧”首部保护条例进入最后制定阶段。

数据显示,今年隧道遭非机动车闯入5352起、行人乱闯466起。今年3月31日,汉口隧道出口端,施工单位挖断隧道电缆,险些致隧道价值上百万元机电设备烧毁;6月25日,武昌隧道出口处,一施工单位切断隧道主干光缆,隧道中控室被“致盲”,只能靠两部车不间断巡查20多小时。

隧道公司介绍,造成这一问题的症结主要是隧道及隧道口区域管辖职权不明。在隧道两端入口,交警在较远路口控制车辆,难管行人“溜”进隧道。治安警方警力有限,只能接到报警后出警。而隧道公司本身,既缺人手也无管理权限。

隧道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隧道保护条例》颁布后,将在隧道两端出入口等区域划定“保护区”。任何单位在区域内施工,需向隧道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及施工方案供评估,得到允许才能施工。《条例》颁布后,也会对乱闯隧道者说“不”。

目前,条例初稿已经多部门会签,反馈至市法制部门。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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