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小女孩蹲在江苏丰县校车事故的现场。CFP图
长江商报消息 据新华社电江苏丰县人民政府13日上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12日此间的接送学生车辆事故处置情况。目前,事故已造成15名学生死亡,尚有8名伤者正在积极治疗中。
23名学生送医救治
丰县宣传部门称,12日傍晚,丰县首羡镇中心小学一核载52人的专用校车发生侧翻事故。当时该车载着47名学生返家,17时50分许,当车行至张后屯村附近时,车上尚有29名学生,因躲避一辆三轮车,校车发生侧翻滑入路边泥潭,共有23名学生送医院救治。
据公安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因该车侧翻于路边水深约60厘米的水沟内,车厢内进水,致使部分被挤压在下层的学生溺水、窒息。
经附近村民和公安民警全力抢救,6名没有受伤的学生被直接护送回家,其余23名学生部分经首羡镇卫生院应急处置后分别送至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进行抢救。
21时许,2名学生经抢救无效死亡;至22时30分许,死亡人数增至12名。截至13日2时30分,又有3名重伤学生因抢救无效死亡,事故死亡人数升至15人。
有关方面正在全力救治受伤学生,安抚死亡学生家长,并迅速展开事故原因调查。
出事车辆曾被停运
江苏丰县警方13日表示,12日发生在丰县首羡镇的小学生校车侧翻事故中,当事车辆此前曾因未备案被要求停运,且当事司机准驾车型不符。警方初步认定,司机对此次事件负全责。目前,当事司机已被当地警方拘留。
丰县副县长张斌表示,当地政府正抓紧研究对死者家属的赔偿及救助方案,全县接送学生车辆全部停运整顿。
张斌介绍,经初步调查,事故车辆苏CR1836为少林牌SLG6型客车,登记时间为2011年2月,车主名为洪旭,车辆登记用途为小学生校车。
丰县公安局副局长陈立坤表示,当事司机是车主洪旭本人,车辆登记用途为小学生校车,但按照规定,校车需要办理专用手续才能运营,当事车辆因“未备案”曾被停运。
据介绍,该车上报给公安部门审批的是A1驾驶证,可以驾驶校车,而经车主洪旭交代,这辆车原本由他的驾驶员驾驶,但因其家里有事,洪旭于事发当天临时驾驶该车,而洪旭持有的是B2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
徐州市安委会于12日晚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安全大检查。
安监总局:应赋予校车必要特权
据新华社电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13日说,校车的标准应该严于其他载客客车标准,应该提供一切有利于校车安全运营的条件,甚至可以赋予它必要的特权。
黄毅说,需要建立校车安全准入的标准,校车要有更加严格的标准,效能要更优于其他客车。同时还要进一步明确和理顺在校车安全管理上的职责划分,校车制造、运营和管理等问题涉及很多部门,也需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界定相关部门的职责,真正做到各负其责,形成校车安全监管的合力。
黄毅说,全社会对校车的安全也需要形成共识,学生家长本身应树立安全意识,抵制不合格校车,对校车存在的问题可以举报监督。学校要做好校车管理,在接送学生的时间排序、接送上下车地点,以及接送学生的人员管理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管理。此外,还需要解决无证承担校车运输等非法载客的问题。
教育部发紧急通知要求再检查学生乘车安全
据新华社电针对12日下午江苏徐州发生的接送小学生校车事故,教育部13日发出通知,要求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进行再检查再落实。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立即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决定派出工作组前往事发地了解情况,并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同时,连夜发出紧急通报,要求各地各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对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进行再检查,对各项安全措施进行再落实,配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全力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上下学乘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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