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萧坊(深圳 财经评论员)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12月12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提出把扩大内需的重点更多放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发展服务业、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上来。会议特别强调,要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根据历史与发达国家的经验,理论上向来认为,“橄榄型”的社会结构是最优的选择,即中等收入者在一个国家所占比重越大,这个国家和社会就越稳定。正因为如此,扩大我国的中等收入者比重就一直成为中央的政策目标。早在2001年,江泽民同志就曾指出,要“逐步形成一个高收入人群和低收入人群占少数、中等收入人群占大多数的‘两头小、中间大’的分配格局。”此后,党的十六大、十七大报告都明确提出要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在2010年中共中央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核心问题也是“提高中等收入者比重”。
要扩大中等收入者在社会各阶层中所占的比重,这无疑是值得肯定也是正在努力推进的,但与此同时也应该注意到:更应注重的是提高中等收入者的实际生活质量。说到目前我国中等收入者的生活状态,可以用两个字来形容,那就是“焦虑”。有对房价、房贷的焦虑,还有对医疗、养老、自身安全的焦虑。正如《人民日报》所提到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竞争加剧,焦虑不再是“弱势群体”的专利,而渐成一种普遍心态。
现在有一个特别的现象,那就是中等收入者缺乏认同感,容易“看扁”自己。何以发生这种现象?就在于中等收入者“易碎”。当人们把发展的重任压在中等收入者的肩上时,却发现其实他还并不能完全胜任。因此,如果广大中等收入者地位并不稳定,那么即使他们占了主体,社会的价值系统和评判机制所针对仍是概念的中等收入者,而将无法与实际生活中的人群对应,这样无疑不利于维护现有秩序的有效性。
2011年8月,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一份蓝皮书指出,到2009年,我国城市中等收入阶层规模已达2.3亿人,占城市人口的37%左右。“橄榄型”的社会结构俨然已渐趋形成。然而,展现在人们面前的,却是一个忧心忡忡的中等收入群体。根据目前的定义,城市中等收入者的人均可支配年收入大约在1.7万元上下。可是,以房子为例,这个收入不要说在大城市买不起房,就是在二、三线城市也都难以买房。
《中国青年报》的一份调查就显示,59.8%的人认为高房价影响最大的是中等收入者,他们不仅要透支几十年的收入,还要透支再教育、投资创业的机会以及上升的路径。高房价是对中等收入者发展权的一种伤害。如果说物价上涨、职业发展使得中等收入者背负的压力更重,那么,压垮中等收入者的最后一根稻草,很可能将是房价。
中等收入者能够发挥社会的稳压器的功能,维护这部分人的利益作用不言而喻。这也可以从国外学者对中等收入群体的定义中找到答案。所谓中等收入者,不仅对其收入、身份、地位在一个社会中的描述,也是对一类人生活状态的综合评价。他们有着强烈的职业情感和社会责任心,追求“自由、公平和平等”;除此之外,中等收入群体有足够的闲暇参与社会活动,献身公益事业,对自身有较强的认同感,并以自己所拥有的社会地位而自豪。所以这部分人对维护社会稳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总之,要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但也应提高中等收入者的实际生活质量,让中等收入者成为一个真正具有幸福感的阶层,成为对未来充满信心和希望的阶层。也只有这样,当他们成为社会主体的时候,才会成为社会的安全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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