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本报评论员 廖保平
从北京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传出喜讯:宜昌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至此,我省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零的突破。
“全国文明城市”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性评比中的最高荣誉,含金量也最高,因为它是城市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进步体现的集大成者,是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堪称“城市名片”。具体来说,它可以体现为城市的天更蓝,街道更整洁,空气更清新,人际更融洽……人生活于城市中,有一种因文明带来的舒适感和自豪感,居在其中的人会依恋她,外来的人会喜欢她。这是城市的一笔有形资产,也是一笔无形资产。正因为如此,创建全国城市文明为全国各城市看重,为之多年努力。
从这个意义上说,创建文明城市不是为了领个奖牌回来挂着,而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工程,是为了让城市变得更文明、更适于人居,因此,“文明城市”不仅是文明指数,更是幸福指数,理当成为城市自觉的追求。而只有把文明城市建设变成惠民工程,才能赢得市民最大的理解和支持,形成人人是主体,人人参与的局面。
宜昌市经过10多年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获此殊荣,可喜可贺。这不仅意味着宜昌市的社会发展、物质水平和精神境界的进步状态达到了“文明”的要求,也给全省创文以信心力量。它告诉我们,文明城市不是一天建成的,但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全省其他市县,尤其是武汉市更应奋勇当先,借治庸问责之风和建设幸福城市的目标,找差距,补短板,切实把文明城市创建当成惠民工程,汇聚文明的细流,涵养文明的土壤,真正让城市更美好、让市民更幸福,“文明城市”就会水到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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