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法制日报报道广东省深圳市一家本来具有良好资信的企业,因资金链断裂,铤而走险采取拙劣的手段,公然向银行诈贷。而一向对这家企业深信不疑的银行,在审贷、放贷等环节的管理上漏洞百出,居然被骗走了8970万元。近日,制造该案的犯罪嫌疑人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贷款诈骗罪批准逮捕。
2008年,詹某某在深圳市注册成立“深圳市富城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主要从事国际物流业务,拥有员工数百名。2009年年底,富城公司与深圳某银行香蜜湖支行建立信贷业务关系,合作一直十分顺利。
今年年初,为防范金融风险,该银行决定将信贷方式变更为三方协议模式,即银行选择富城公司的其中一家供货商深圳某电子有限公司作为合作对象,以货权保障的方式与富城公司开展业务。
詹某某在路边地摊上,找人伪造了供货商的印章,同时让自己的老乡张某某冒充电子公司的员工,印制了假名片,以业务经理的名义与银行接触。在银行验证过程中,私刻的印章第一次没能通过验证,第二次还是没有通过。詹某某就换了一个地摊,又刻了一枚印章,居然通过了验证。2011年3月起,张某某以供货商的名义,先后接收银行承兑汇票18张,共计89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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