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工业和信息化部27日公开征求对《校车安全技术条件》《校车坐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幼儿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幼儿校车坐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等四项国家标准的意见。
这四项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由全国汽标委客车分标委组织制修订。此次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12年1月8日。
新标准一切围绕“安全”,突出安全,不体现与安全无关的内容;标准制定时参考美国联邦的校车安全标准和美国部分州的校车法规,及欧洲客车标准,同时考虑中国比国外更加复杂的道路使用情况,制定适合中国特色的校车标准。
新标准要求,“限速不应超过60km/h”;为了杜绝驾驶员随意调整车速,要求“制造厂应采取措施,使得出厂后未经制造厂许可不采取破坏性措施,无法重新调定车速”。
为降低校车在前、后碰撞事故中车辆受损的程度,新标准参照美国校车标准,要求校车加前后保险杠,保险杠的结构也参照美国校车标准。
考虑到农村和山区的道路条件比较差,为提高校车安全性,新标准要求校车向左侧和右侧倾斜最大侧倾稳定角应不小于 32°,各种车辆都有可能发生侧翻事故,在发生侧翻事故时,保证乘员生存空间是最基本的要求,所以校车要求必须进行侧翻试验验证。
据新华社、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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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将校车纳入政府公共服务
据新华社电为加强学生安全管理,陕西省2012年拟将校车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
陕西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联合制定了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办法中明确规定,学校自购或者租用校车、社会企业团体经营校车公司,实行行业统一归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整准确的校车及驾驶人管理档案进行重点管理。
陕西省要求,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16%,各级政府要坚决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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