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 安平
12月18日下午,北大附小4年级2班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办联欢会引起众多网友关注。26日,酒店方面及部分学生证实此事。酒店表示,18日下午,该班级租用酒店的大厅办晚会,场租费为8100元,参加晚会的有30多名学生。当天有部分老师参与,场地费由在场学生平分,每个家庭需支付200元左右。(12月27日《京华时报》)
遗憾的是,对此事的讨论在一定程度上“跑偏”,模糊了焦点。一些网友坚持认为在五星级酒店办联欢会就是一种奢侈的过度消费,不利于孩子的成长,会培养出无良的“富二代”。这种说法遭到了另外一些网友的反击,认为在人均可支配收入超3万元的首都北京,每家200元的消费远不能算奢侈,不能以“仇富”的心态来评价这个事件。
200元的消费算不算奢侈消费、过度消费,当然要充分考虑到当地的消费能力。用西部地区的消费水准来衡量高收入地区城镇居民或者“先富起来的家庭”的消费行为,确实很容易得出“娇生惯养、纸醉金迷”一类的结论。而这种结论一旦与对富裕阶层的标签化结合起来,即便主观上没有“仇富”,也会得到类似“为富不仁”的观感,人为夸大不同收入水平人群之间的割裂。这与日前网络舆论将救人的“保时捷女”迅速打上“富家女”身份标签的做法如出一辙,从这个角度看,这既不公允客观,也会助长一些不良心态的蔓延。
小学生在五星级酒店办联欢,其根本症结不是它是否属于高消费问题首先在于,学校或教师在这个联欢会的举办过程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同时,如何保证家长是自愿参与及消费的。
从相关报道来看,学校试图撇清关系,称在酒店办的联欢会并非由学校和年级举办,“可能是部分家长自发的,他们的积极性可以理解”。但同时报道中也提到“当天有部分老师参与并组织联欢会”。既然老师参加了联欢会,她要么是联欢会的组织者,亦即联欢会场地选定的决策者;要么是被“自发”的家长邀请参加。不管是哪一种情况,这部分老师应该是默许甚至鼓励了在这一场地办联欢会,以及场地费由每个学生家庭平分支付的方案的。
有孩子在小学(包括幼儿园)的家长一定明了,在这样的事情上,假如老师建议或者默许,是不会有家长来否决的;假如老师没有明确拒绝,家长自发组织的联欢会也绝不会不请老师参加的——非不能为,是不敢为。如此,不管学生家庭交际能力是否承受得起,他们若不愿参与这样的消费形式,都很难拒绝,此种消费也就难免有强迫消费的意思。更何况,人均200元的消费是否足够构成学生家庭经济上的负担也是可存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超3万元毕竟是个平均数,即以上海所见,收入水平偏低的家庭虽然不多,可也不是仅见。北大附小当没有在学生入学时对其家庭收入设立门槛或做过调查,理论上也不能免除个别学生家庭对此类“摊派”感到压力的可能。
所以,在五星级酒店办联欢,更多的不在于其本身是否过度,而在于很多学校既有的“潜规则”,使学生家庭无法依据自身的收入衡量是否应该参与,也在很大程度上使学生家庭放弃了自主选择的权利。在这个前提下,小学生的联欢会不妨回归低调一点、简朴一点的路子上去,也使老师和学校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嫌疑,岂不更好?
作者系上海资深媒体人
在五星级酒店办联欢,不在于其本身是否过度,而在于很多学校既有的“潜规则”,使学生家庭无法依据自身的收入衡量是否应该参与,也在很大程度上使学生家庭放弃了自主选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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